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扶贫办公室bb平台狼堡进一步做好我省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7〕86号),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费补助(7000元/学年)发放方式调整为学生户籍地发放。为确保发放方式的转换衔接工作顺利,请各院系以学籍为依据,认真进行全面地毯式摸查并核实2018年秋季学期在校的广东户籍本专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秋季学期在校的广东户籍本专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2016-2017学年和2017-2018学年漏报的广东户籍专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次是最后一次对2016-2017学年和2017-2018学年专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的查漏。
(一)本专科建档立卡的学生每学年除了享受建档立卡生活费7000元和减免学费5000元资助以外,本学年已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还可以享受30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
(二)本年度已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专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本次不需要提供佐证材料。
(三)请各院系摸查核实后填写《广东省2018年秋季学期本广东户籍专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1)和《广东省2018年秋季学期本广东户籍专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汇总表》(附件2),于10月12日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版盖院系公章,电子版发资助公共邮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广东省学生助学管理办公室规定的最后时间10月15日上报,逾期本次将不能申报资助。